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株洲吉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醴陵专利注册可以撤回吗?

醴陵专利注册可以撤回吗?

作者:株洲吉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2 08:39:12

你在产品上打的标志是商标,没有注册商标你的产品上的标志是否能安稳的使用是不确定的。公司成立之后本来就是通过产品或服务进行经营盈利的,如果你的产品或服务命名受到直接的冲击,对你的产品或服务、直接盈利运营的产品是一个直接的打击。比如,你的产品或服务如果侵犯别人商标权,对方可以通过各种手段维权,你将面对品牌危机、赔礼道歉、产品下架、侵权赔偿等责任。

对于有的公司赔礼道歉对声誉有影响;产品下架,你之前对于该批上架的产品投入将得不到有效的收入,是否能够回本需要存疑,你正在投入的批次产品,不能直接按原品牌流入市场,即使换上新品牌原来认牌购物的相关公众是否还认你的新品牌就看你品牌运营是否给力了;侵权赔偿就比较直观了就是赔钱;若案情严重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不管能否成功渡过品牌危机,中间的焦灼、将投入的人力、物力也是难以想象的。

综上,商标所起的作用很大,再次强调,株洲商标注册统一在北京审查。一经注册成功,全国范围内有专用权。如果不注册,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被他人注册成功后,自己就变成了侵权人,商标将遭受巨大损失。注册商标是企业发展的首选。商标无小事,商标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商标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著名商标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并为多数群众所熟知,因此各企业都希望通过认定著名商标提升企业的知名度。著名商标申请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符合著名商标申请条件的商标使用人需要申请著名商标的,应向省会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由该局商标管理处具体负责申请的受理工作。申请人申请著名商标时,应填写《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提供有关材料,并提供近三年的有效证明文件。

2、审查推荐——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收到有关申请书件后,应当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省著名商标认定条件的,签署意见予以向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推荐;审查认为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不予推荐。

3、公告认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设立负责本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的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省著名商标认定通过的,将由省工商局颁发《省著名商标证书》,并予以公告;未予认定的,由省工商局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

4、商标延续——著名商标的有效时间为三年,如在有效期满需继续保留“省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享有人应在其著名商标有效期满的前三个月,提出延续申请,延续申请的提起和审查适用该著名商标的初次认定程序。

商标的申请现在很多人在关注,更多的人在想,如果商标可以自己直接在网上申请,不需要去北京,不需要找代理公司申请,这该多好啊,这也是很多人现在正在期待的事情。真的不需要代理公司申请嘛?自己真的就可以申请商标吗?商标申请并不是简单的申报,很多广告公司为了做业务,也开始做商标代理的工作,但是他们并没有商标代理资质,怎么办?

也就是现在很常见的“二级代理”,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吧,不管哪个行业的销售都有代理,二级代理的大的优势是啥,价格!但是服务咋样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所以,还是提醒大家去找有代理资质的公司申请商标。

商标申请的时候重要的一个步骤之前也和大家讨论过,商标的检索。这个步骤应该是株洲商标注册中重要的一个程序,没有之前的检索,商标的注册成功率没人可以说,就是是检索完之后的商标成功率也没人可以给保证是100%,所以,还是找代理公司申请商标比较靠谱。商标申请文件也是需要邮寄的,并不是直接把文件再网上申请完之后就完毕了,需要很多的文件整理以及商标的裁剪等工作,没有专业的知识是不可能直接申请的,所以为了避免商标申请中的错误出现,还是建议找商标代理公司申请。商标申请中还有一个是大家一直比较担心很在意的事情,商标申请的地址问题。

之前我们有谈到过,商标申请找代理公司申请文件直接邮寄都代理公司的地址,不管商标出现什么问题,有什么文件只和代理公司联系,自己申请的话商标的文件只会寄到公司的注册地址或者身份证的地址,所以很多人会收不到文件而耽误了商标申请。综上所述,找有资质的代理公司申请商标是目前的一个正常的渠道。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

一般情况下,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以下几种情况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性:

(1)以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商标;

(2)以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作商标的;

(3)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或图形作商标;

(4)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商标的(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有例外);

(5)商标的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繁多称谓的图形;

(6)以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以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如一条直线,一条曲线,一个规范的三角形、或圆等)所构成商标全部或主体部分的等;

(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专用符号作为商标,也被认为是不具备显著性的。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商标设计虽然要注意显著性问题,单一个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下取决与使用的情况。


 

版权所有:株洲吉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