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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用语可以申请株洲商标注册吗?

作者:株洲吉亨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02 09:09:05

广告语商标好不好注册?生活中的广告很多,看视频有广告、玩游戏有广告,路上随处可见都是广告。其中许多广告语十分好听,受人欢迎。这也就导致不少的企业想把广告语注册成商标,可是这不简单呐!那么广告语想要成功注册商标应该如何做呢?株洲商标注册公司为您整理介绍广告用语作为株洲商标注册,应至少符合4个条件:

1、不能有不良影响;

2、不能直接表示商品功能或特点;

3、有显著特征;

4、是否存在混淆。

广告语的不良影响:既然能作为广告用语,通常推定没有不良影响。广告语的直接表示商品功能或特点:广告用语作为商品信息的传播工具,自然会表述商品的品种、质量、功能等特点。但是直接表述商品或服务的功能特点,不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间接表述或者予以暗示,通常不被禁止。

何为直接表示?就是公众接受广告用语能直接联系到商品的品种、功能、质量等,不需要联想过程。而间接表示或者暗示有个联想过程,事实上,前者被拒绝注册,后者准许注册。广告语的显著性:申请人在设计广告语时,一定要注意增强广告语的显著性。可以将自己已成功注册的商标与广告语搭配在一起申请注册。这将增强其显著特性,并增加成功注册的可能性。此外,当广告口号长期与特定商品或服务一起使用,并通过大量的广告活动等宣传活动,在消费者群体中使其与商品或服务有着独特的对应关系,从而具有商标识别的功能时,它可以注册。广告语的混乱:使用广告语言“可能导致混淆、误解或欺诈”,并利用他人的商标搭便车,增加自己的商机,所以往往拒绝注册。在司法实践中,并非所有的广告标语都不能注册为商标,但很少有广告标语被核准注册为商标的案例。

广告语商标好不好注册?简言之,企业申请商标注册,首先应当考虑是否将该短语是否会作为广告用语使用;其次,该短语是否可以识别,应当与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识别。通常,消费者不容易识别和识别广告标语作为商标。但是,如果企业为了加强对广告语言的保护和垄断使用,试图将广告语言注册为商标,那么尽可能满足上述要求,那么广告语言成为商标就不那么困难了。

商标是企业形象/产品/服务的识别标志。商标有排他性,不能使用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商标就是市场,商标就是效益。一个企业培育一个品牌可能要花费很多时间、金钱,而一个好的品牌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富。公司注册商标流程有哪些?

1、准备好申请文件报送到期商标局后,当天就可以取得商标局的报送清单回执,清单回执上面有商标局通过中心的“收讫”章及收文日期,证明商标局已收到相关的申请文件了。清单回执一般不能给客户原件,只能给复印件,因为清单回执原件是代理公司用来跟商标局进行帐务对帐用的;  

2、自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受理通知书》,收到《受理通知书》即证明申请文件已通过了商标局的形式审查,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每一个商标申请的受理通知书上都有一个申请号,实质审查必须排号按顺序进行,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提前。  

3、受理通知书后约一年至一年半半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完毕,通过实质审查的由商标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三个月。  

4、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由商标局发注册公告,注册公告即证明了该商标已被核准,商标申请人取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5、自发布注册公告之日起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即可以取得商标注册证。  

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和个人申请商标分别主要设计四个方面:1、注册商标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不同:公司提供的是营业执照和对应的公章,个人提供的是个体执照和法人身份证;2、商标归属权:一个归公司所有,一个归个人所有;3、稳定(解释:稳固安定;没有变动)性不同:以后公司变更,商标要相应做变更,而个人的身份证一般是不变的,相对稳定;4、商标所有权支配不同:个人注册权限比较集中,公司注册要由公司决定商标的使用情况。

有很多注册商标的人,在申请商标的的时候,常常会有资深商标顾问建议做版权登记。申请人不经会问,注册商标为什么同时做版权登记?下面我司为您一一解答。

首先,要清楚商标与版权之间的两者之间存在什么样的联系。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独占地、排他地使用商标的权利。而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简而言之就是用在产品或者服务上的标记,即牌子。著作权,又称为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总称。

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的商标设计均可做版权登记。二者的保护方式: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权和版权虽然都属于知识产权,但是受不同的法律保护,客体也不尽相同。

注册为商标后可以排除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是不能排除他人在不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虽然可以以版权异议,但是若没有登记,就难以举证)。在全部类别都注册保护成本相对来说就很高,这是最好的方式就是将其申请版权的登记,这样就可以排除他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了。由于商标资源相对有限、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加之经济利益驱动、立法疏忽等原因,商标权与著作权的冲突频繁发生。

因此,在出现著作权与商标权或者与其他权利冲突的时候,著作权的确权显得尤为重要;虽然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但由于这种自动保护在确权时不能起到著作权的权利的有效证明作用,也即著作权自动保护存在确权的弊端。所以为了避免著作权利的不明,在商标注册的同时先做版权的登记,正是保证商标权不出现问题的最好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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